秦皇岛光谱分析仪器

红外光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

时间: 2014-08-03 - 2014-08-04
地点: 青岛

时间地点:2014年8月3日至4日(2日报到) 山东青岛 讲师:行业内相关专家。 培训内容:1、红外光谱分析基础知识及特点;2、红外光谱仪的结构、主要技术指标及日常维护保养;3、红外光谱仪器附件的介绍;4、制样技术(包括液体、固体、气体、特殊样品的简单制样和复杂制样技术);5、谱图解析,包括;(1)常见分子振动的特征吸收及其指认;(2)影响分子基团频率的各种因素;(3)混合物体系的叠加规律和整体结构解析;(4)混合物样本的红外光谱宏观指纹鉴定法; 6、结合实例讲解红外光谱在

“红外光谱分析仪器及应用技术”培训班通知

时间: 2010-04-12 - 2010-04-16
地点: 上海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于2010年4月在上海举办“红外光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协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另外,受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后,可以选择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开展的检验(化验)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动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第七期红外光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知

时间: 2009-06-08 - 2009-06-12
地点: 上海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于2009年6月在上海举办“第七期红外光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监制的《继续教育证书》。另外,受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后,可以选择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开展的检验(化验)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

“气相色谱分析仪器及应用技术”培训班通知

时间: 2010-04-16 - 2010-04-20
地点: 上海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于2010年4月在上海举办“气相色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协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另外,受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后,可以选择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开展的检验(化验)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动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液相色谱分析仪器及应用技术”培训班通知

时间: 2010-04-16 - 2010-04-20
地点: 上海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于2010年4月在上海举办”液相色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协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另外,受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后,可以选择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开展的检验(化验)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动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红外光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知 

时间: 2011-05-09 - 2011-05-10
地点: 北京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于2011年5月在中国科协科技周活动期间在北京举办“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红外光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系列培训”。本次系列培训特别针对一线广大分析技术人员进行的提高型培训,以仪器维护、保养及常见故障排除和分析检测技术的具体应用及样品前处理技术为主要内容,特别针对用户的具体问题进行培训和阐述,分析典型应用案例,确实提高学员的技术水平。本次培训得到科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免收培训费,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印制的

2010全国色谱分析仪器与技术应用研讨交流会

时间: 2010-06-25 - 2010-06-27
地点: 兰州

关于举办“2010全国色谱分析仪器与技术应用 研讨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色谱技术作为分析测试手段之一,在科研、教学、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领域正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为加强各行业色谱技术工作者的交流,推动相关技术的发展与创新,解决各行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经研究,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定于2010年6月25日-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举办“2010全国色谱分析仪器与技术应用研讨交流会”。本次将致力于增进和传播有关色

“第十期气相色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知 

时间: 2009-06-08 - 2009-06-12
地点: 上海

中国仪器仪表学将于2009年6月在上海举办“第十期气相色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监制的《继续教育证书》。另外,受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后,可以选择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开展的检验(化验)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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