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气相色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通知
中国仪器仪表学将于2009年6月在上海举办“第十期气相色谱分析仪器与应用技术培训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监制的《继续教育证书》。另外,受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后,可以选择参加由国家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时开展的检验(化验)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授课专家:张祥民教授(复旦大学) 朱坚高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罗明高工(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方晓明研究员(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培训内容:
1.气相色谱仪基本原理、定性、定量方法及实验技术;
2.仪器结构、操作与维护;
3.色谱柱的选择与评价;
4.样品前处理技术及进样技术:顶空、热解析、吹扫捕集等;
5.分析方法的建立与选择和数据处理技术;
6.气相色谱法在食品安全、医药卫生、疾病防治、检验检疫、石油化工及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实际应用;
7.仪器选型与国内外仪器介绍;
8.分析方法的建立;
9.国内外气相色谱及分析技术的最新发展及动态;
10、参观及讨论答疑。
培训费:
1、每人1600元(包括授课费、讲义、文具、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 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学员,需另行缴纳费用1600元/人(包括教材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相关费用)。
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培训者请于2009年6月2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后,传真、E-mail或邮寄到招生办公室。培训通知也可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网站上查看,网址:http://www.cis.org.cn。
“气相色谱分析技术与应用”培训班 报名回执表(此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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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使用的仪器品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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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职业资格考核 |
□ 否 □ 是 我要参加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证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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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或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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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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