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内审员培训哪里好

2016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管理体系文件编写

时间: 2016-11-17 - 2016-11-19
地点: 南宁

关于举办2016新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管理体系文件编写 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认定CMA内审员 国家认监委在 2016 年5月31日以“国认实【2016】33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随33号文同时发布的还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2016 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释义,在广泛汇集各界意见,以及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更清晰、简洁、明确的表述方式正式发布。新的评审准则不仅保留了

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员及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培训班

时间: 2016-06-13 - 2016-12-31
地点: 西安

各有关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4月9日颁布《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认监委相应发布了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6月2日,认监委印发了修订的评审准则及释义,对分包、检验检测方法等受业界广泛关注的热点、疑难问题都进行了明确阐述。拟申请或已获得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的各检验检测机构亟待建立和运行满足新的资质认定制度要求的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 为指导各检验检

“2015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暨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认定(CMA)内审员”、“(新版)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及测量结果的评价”培训班

时间: 2016-03-09 - 2016-04-16
地点: 杭州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为提高检测/校准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能力于近期陆续颁布了一批新规则、新规定、新要求,如CNAS-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2014年11月1日实施、CNAS-CL25: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2015年4月1日实施、CNAS-CL52: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5年05月20日实施、CNAS-GL09:2014《实验室认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换版及管理体系建设 CNAS 和 CMA《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编写培训班

时间: 2016-03-03 - 2016-04-15
地点: 沈阳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为贯彻实施2015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统一、规范地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办法新要求,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简化评审程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5年7月3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使申请/已获认可实验室更好地了解和执行CNAS认可政策、要

认可委发布新版《检测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讲解

时间: 2015-10-15 - 2016-01-30
地点: 杭 州

关于举办“2015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暨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认定(CMA)内审员”、“(新版)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及测量结果的评价”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内校员及期间核查方法”培训班通知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为提高检测/校准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能力于近期陆续颁布了一批新规则、新规定、新要求,如CNAS-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2014年11

实验室内审员、(新版)测量不确定度、测量仪器内校员

时间: 2015-11-18 - 2016-01-23
地点: 武 汉

关于举办“2015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暨实验室认可 (CNAS)/资质认定(CMA)内审员”、“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监控方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检验检测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5年4月9日第163号令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1日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

2016年《检测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解读

时间: 2015-09-16 - 2015-09-21
地点: 南京

中国计量测试技术交流协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中计协合字0010921号) 关于举办“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内审员”、“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新版) 及测量结果的评价”、“测量设备管理及期间核查”培训班通知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为提高检测/校准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能力于近期陆续颁布了一批新规则、新规定、新要求,如CNAS-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2014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