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详细>>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详细>>


重磅!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拟修订内容分析

现行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06年12月由原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有13年。自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在近年的应用中,逐渐反映出一些问题。因此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修订立项计划,并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2021年7月12日,在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详见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关于征求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解读

2006年6月30日前,我国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至今已有20多年了,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不提高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原《标准》已严重滞后,不能客观反映饮用水受污染的实际情况,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同时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分别修订了他们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饮用水水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研究水质和水质标准,向公众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2006年12月29日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第12号文件,批准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表3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卫生部、建设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备案,自2008年起由三个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适时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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